美国国际税务:
应纳税的美国境外收入 (Income from Abroad is Taxable)
许多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居民获得外国来源的收入. 最近报告国税局关注拥有列支敦士登账户的纳税人. 不仅列支敦士登户口, 国税局关注纳税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的账户. 因此, 国税局提醒您在申报表上报告您的全球收入.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 绿卡持有者, 或是税法定义的居民, 国税局提醒您在全球的收入(美国境内与境外) 均需在您的税表上申报并缴纳所得税无论您是否收到这些收入的W-2工资(年结)表, 1099表, 或国外发的所得凭单. 详情请参阅 525号刊物 ”应纳税和非纳税收入”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此外, 美国公民, 绿卡持有者, 或是税法定义居民的所的税, 遗产税, 和馈赠税的申报以及缴付预估税等规定通常都是一样的
将收入藏匿海外 (Hiding Income Offshore)
不申报海外收入可能触犯税法. 国税局和国际伙伴正积极追查海外藏匿资产及以利用複杂跨国税务策画的逃漏税者. 国税局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每一位纳税人正确申报收入并缴纳正确的税额.
海外金融帐户 (Foreign Financial Accounts)
除了报告您的全球收入以外,您还必须在您的美国税表上申报您是否有任何外国银行或投资账户。根据《银行保密法桉》(Bank Secrecy Act) 的规定,您要提交外国银行或投资账户报告(FBAR)(FinCEN 114 表,取代先前的TD˚F90-22.表),
您有财务利益, 签署权, 或其它(可动用)权力的海外帐户, 及
所有海外金融帐户总值在于任何时候超过$10,000.
有关海外金融帐户申报的更多规定, 请参阅国税局新闻稿 FS-2007-15【国外金融帐户申报规定】(Foreign Financial Accounts Reporting Requirements) 以及 4261号刊物 您有海外金融帐户吗? (Do You have a Foreign Financial Account?)
隐藏海外收入的后果 (Consequences for Evading Taxes on Foreign Source Income)
如果国税局发现您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申报的国外金融帐户, 您将面临严重后果. 这些后果可能不只须补缴额外的税金, 还可能包括高额罚金, 利息, 罚款甚至坐牢.
举报推销海外逃漏税办法的促销员 (Reporting Promoters of Off-Shore Tax Avoidance Schemes)
国税局鼓励您举报推销海外逃漏税办法的促销员. 向国税局举报并提供税务欺诈罪行情资的告密者应填写 211表 ”举报税务诈欺情资奖金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Award for Original Information), 并按照2008-4号通知【依7623法规向国税局密告办公室提出奖赏要求】(Claims Submitted to the IRS Whistleblower Office under Section 7623) 列出的步骤进行就有资格获得奖金.
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纳税人(US Citizens and Resident Aliens Abroad)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居民, 无论您住在美国或外国, 申报所得税, 遗产税和赠与税以及支付预估税的规定一般都是相同的. 无论您住在何处, 您的全球范围收入都要缴美国所得税.
何时申报 (When to File)
如果您住美国境外或是在海外执行军务, 您的报税期限自动获准延长两个月到6月15日. 但是, 应缴的税金必须在4月15日 (原报税截止日) 前缴付以避免付利息.
如果您无法在6月15日前申报税表, 您可以在报税截止日前提交 4868表 要求将申报截止日再延到10月15日, 不过6月15日之后缴纳的税款将被徵收利息和「未能缴付」(failure to pay) 罚金.
在哪裡申报 (Where to File)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 绿卡持有者, 或是税法定义的居民, 请将您的税表邮寄到: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USA
如需缴纳预估税则将付款连同1040-ES表一併邮寄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O.Box 1300
Charlotte, NC 28201-1300
USA
调整后总收入 (AGI) 在指定门槛内的纳税人可以使用freefile来免费申报税表. 调整后总收入 (AGI) 超过指定门槛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免费报税可填表格或是购买商业软体进行电子报税. 有少数公司提供可以接纳外国地址的软体. 要决定哪种方式对您最好, 请查阅完整的免费报税软体清单以及提供的服务.
纳税人识别号码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每一位申报税表的纳税人及被抚养人者都需要有社会安全号码(SSN)或个人纳税识别号码(ITIN). 如需取得社会安全号码, 请使用SS-5表【社会安全卡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a Social Security Card). 如需SS-5表或要瞭解自己是否有资格申请社会安全卡, 请联络社会安全局办公室或浏览 社会安全国际事务办理网页. 如果您或配偶没有资格获得SSN,您可以连同适当的文件申报W-7表来获取ITIN.
汇率 (Exchange Rates)
您在美国税表上必须以美元来注明申报的金额。如果您以外国货币获得全部或部份的收入或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开支,您必须将外国货币转换成美元。纳税人一般使用年度平均汇率来申报一年之中定期获得的外国赚得收入。然而,如果您在特定日子进行境外交易,您也可以使用那些日子的汇率。汇率可在外国货币和汇率查询。大部分国家的年度平均汇率可在年度平均汇率查询。
如何获取税务的帮助(How to Get Tax Help)
国税局(IRS)在费城的办公室提供国际税务的帮助,工作时间为週一至週五午上6:00点至下午11:00点东部标准时间(EST), 联繫方式如下:
电话:1 (267) 941-1000 (收费)
传真:1 (267) 941-1055
邮电:Email the IRS
邮寄: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hiladelphia Pa 19255-0725
中国国际税收:
媒体报道称,中国税务机关将开始向移居境外但仍持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征税,征税的基础是境内境外收入之和,而美国已经开始向所有美国的税务居民全球征税,很多华人担心税务负担沉重。华人律师分析说,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有税务对冲,并非双重缴税。
媒体报道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和企业到海外发展,一些中国人为了隐藏巨额财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而中国税务机关则计划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征税,因此中国公民和企业不仅要为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纳税,也必须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收入缴纳国内税。
然而,美国已经开始向所有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在全球范围内征税,这让一些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开始担心,两国这样的税收政策不仅强迫了海外的中国富人多缴税,而且还让工薪阶层的中国公民税务负担沉重。
税务律师童志敏在分析这项政策时说,美国公民就必须为全球的收入纳税。现在中国大陆也要学美国,放弃中国公民身份移民到美国的美国公民如果在中国有收入,也要向中国交税。
事实上,不管是中国大陆还是美国,都有税务方面的对冲政策,虽然要交两国的税,就像交联邦税,那么州税就可以扣税,比如一个人在中国大陆赚了60万人民币,在中国大陆已经交了6万人民币税,美国政府要你交2万美元的税,这就需要扣掉你在国外交过的税,因为不可以国际双重征税。
童志敏说,尽管如此,拥有两国身份的人缴纳的税还是相对来说较多,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放弃美国国籍的原因。他说,如果中国政府过去十几年没有人力物力和执行能力,现在中国政府认真地要执行。他举例说,一个来自温州的客户在非洲做生意,因此在非洲也交一些税,但是因为没有放弃中国公民身份,所以也要交中国的税。
针对这样的税收政策,在美国拿绿卡但是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工薪阶层怎么办?童志敏说,这些工薪阶层可以考虑是否要放弃中国国籍,这样可以避免缴纳更多的税。
同时,他也指出,很有可能中国执行这个政策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可能并不好,所以学习欧洲、日本、韩国和台湾的做法,例如一个德国公民来美国打工,就交美国的税,但是德国不会抽你的税,在美国无论非法合法,德国没有权力收这个税。
焦点关注
持F1、J1签证的中国公民可不在美交税
对于中国公民在海外的纳税问题,让很多在美国居住的华人感到困惑,尤其是现在中国政府将让中国公民在海外的收入也要纳税,让很多在海外的中国人开始担忧。然而,华人税务律师称,持有持F1、J1以及外交官签证的中国公民不用在美国交税。
一些来美国读书或者工作的学者们在美国也有收入,针对这些人的纳税标准,税务律师童志敏说,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有税务协定,持有持F1、J1和外交官签证的中国公民在美国不用交税。然而,他指出如果是非法移民,例如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延期住在美国,在美国身份黑掉了,如果住够183天就算是税务居民,这些人在美国需要交税,不受税务协定保护,而且在中国大陆的税也要交。
童志敏说,对于那些在美国持有H1和L1的人士则不一样,这些人士属于居民外国人,是指在美国居留多年的外国人,只要在报税当年住满183天以上,或过去3年住美时间加起来超过183天,都须申报所得税。
▲拥有两国身份的人缴纳的税还是相对来说较多,这就是为什么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仍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追踪报道
国际版肥咖条款明年施行 信息共享
肥咖条款以及最新的中国政府向公民全球征税的政策让很多在海外富人越来越难逃税。华人税务律师称,据他获得的最新信息,从2016年起,111个国家参与的一个协议规定这些国家将自动采用标准的财政账户信息,而且所有参加国可以自动共享这个信息库,这个协议相当于一个国际版的肥咖条款。
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在2014年加入了美国的肥咖条款,甚至俄罗斯也加入了这个条款。税务律师童志敏说,在去年的一个税务律师年度会议上他了解到了一个相当于国际版的肥咖条款即将施行,从2016年开始,到2017和2018年,将有111个国家自动采用标准的财政账户信息,所有数据将共享,而且参与国家可以自动从中抽取信息。他指出,所有这些信息包括电子表格和标准的账户信息,而且是自动生成的。
童志敏律师称,所有的欧洲国家,包括巴哈马等逃税天堂的国家,以及所有亚洲国家都加入了这个协议,中国大陆、台湾和美国目前还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是已经派了代表参加,而且俄罗斯也在协议上签了字。
童志敏律师说,《纽约时报》刊登的文章称,中国将向海外公民全球征税,而这个协议将帮助中国政府掌握更多中国公民的财政信息。他预计,美国、中国大陆和台湾也迟早会参加这个协议。
各方态度
充满争议的对外征税
经济学家和会计师长期以来一直在质疑,向驻在境外的个人和企业征税是否公平。
欧洲人认为,外派人员使用的政府服务较少,如公立的医疗体系,而且他们在促进出口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批评者争辩道,这种豁免是累退性的,伤害了低收入人群,很多外派人员都是银行从业者,或金融领域的其他高收入人士。如果本国经济繁荣、运转良好,而且课税基础稳固,那么外派人员也可以受益,毕竟他们有朝一日会返回本国。
中国作出这个决定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它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与全球税制接轨的努力。当时中国仍然非常贫穷,它派出税务团队到美国、英国、德国及其他国家考察,征询建议,以便起草一部现代化的税法。
▲德勤国际税务中心(亚太区)联席领导人、美国税务执行总裁郑莉莉回忆,当年前往美国的中国考察团在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停留了很长时间,并获得了两卷美国税法和五卷IRS法规的副本。
德勤(Deloitte)会计师郑莉莉说,前往美国的一个团队在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拜会了州级税收官员。协调这次访问的郑莉莉,现在已经成为德勤亚洲国际投资实务部门的联席领导人。该团队在美国国税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考察了很长一段时间,获赠了两卷一套的美国税法和五卷一套的国税局规章。
中国在1993年颁布自己的税法时,选择了美国人对收入的定义,也认同了全球性的课税范围。这部法律一直沿用至今,不过进行过多次修订。
对于那些面临庞大财政赤字,并且富裕外派人员众多的国家,比如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和爱尔兰,中国的决定可能构成压力,促使它们采取类似的行动。虽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些国家有兴趣改用不同的模式,但对于更多地分享海外金融账户的信息,世界各国的政府表现出了广泛兴趣。
延伸阅读
美国如何对海外公民征税
随着赤字债务不断攀升,美国对增加税收的兴趣不断增加。
不仅美国200名顶级富豪主动要求征税正中下怀,美国国会还动起了对美籍居民海外账户征税的念头。
美国从2013年1月开始实施一部名为《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的新法。该法要求所有全球性金融企业向美国国税局报告账户资产超过5万美元的美籍客户的详细信息。美国国会去年悄然通过的这些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让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而不仅仅是个人)背负起申报此类信息的责任。
美国财政部高官马纳尔·科温表示:“美国希望通过报告这些账户来遏制海外逃税浪潮。”美国财政部希望,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美国搜罗数十亿美元急需的新收入。美国国税局坚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很容易执行这些措施;美国财政部官员更是认为只需对客户进行一下电子“扫描”。
然而新规却让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的一些金融官员感到愤怒,新规不仅实质上就像“将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征召为美国税收当局的分支机构”,而且美国国会在出台这部法律前几乎没有征询海外的任何意见,而美国国税局现在却威胁要对违规者处以重罚,比如要对其认为“违规”的公司出售美国资产(美国股票或美国国债)的收益征收至多30%的预扣税。
美国对海外账户征税还引发了全球众怒,该法案若实施,美国资产的吸引力或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