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港澳通行证,只要有护照,然后交三五百元,就可直接去香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种香港游的方式相当普遍。
不过,有市民向记者报料称,她采取这种方式过境后,被拉进了黑名单,在限制期内使用任何证件都不得进入香港境内。
最近,香港入境署的传讯及公共事务组有关人士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方面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违法入境旅游的方式,在今年5月份的一次打击活动中,已有39名内地游客涉案,其中7人已分别被判监2个星期至3个月。对这种行为,香港方面将会一直采取打击行动。
市民报料
“假过境”后被拉进了黑名单
广州市民余小姐说,今年3月中,自己的港澳通行证个人签注次数已经用完,但有私事需前往香港处理。由于以前过境时,口岸里都有许多叫喊“立等可过境”的小贩,于是便直接前往深圳罗湖口岸,找了一家旅行社,希望可以通过团队旅游的方式前往香港。
余小姐选择了罗湖口岸的某国际旅行社并告知来意之后,工作人员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一口价50元过境。不料,当余小姐将通行证交与该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表示余小姐没有团队旅游的签注,不能用团队旅游L签注前往香港。见余小姐面露难色,工作人员问了一下余小姐是否携带护照在身上,推荐余小姐用护照假借过境的方式去香港。
旅行社工作人员拿到护照后,便让其他工作人员为余小姐做了一份订位机票。在交付了160元费用后,余小姐拿到了护照和机票。
余小姐尝试向工作人员询问,这样的方式是否安全时,工作人员告诉余小姐每天大概有几百人都以这样的方式去香港,完全没有问题。
在余小姐拿着一张机票的订位单和护照顺利通过了中国边防海关后,不料到了香港海关时就遭遇了讯问。余小姐称,当时被拉到询问处时非常害怕,但看见询问处几乎坐着三分之一都是拿着她这样的机票和护照时,心里又松了一口气。
在经过了几句简单的讯问后,余小姐被准许进入香港境内,其他并无任何异样。但在当天下午返回内地时,余小姐在香港海关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再来香港了。”并且还收到了一张为期一年的限制来港条子。
当余小姐出了口岸再去找之前办理假机票的旅行社时,工作人员起初安慰余小姐,说这样的不良记录会在限制期后自动取消的,以后不会影响余小姐任何出境及出国。
没想到的是,今年7月初,余小姐打算去香港游玩,用通行证过境时被海关告知拒绝其入境,因为之前使用第三方机票未飞往第三国,因此被拉进了黑名单,在限制期内使用任何证件都不得进入香港境内。
滥用护照假借过境去港澳旅游普遍存在,而许多消费者是在被拒绝入境或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时被拒时,才发现自己当时可能被拉进了黑名单,而这样的不良记录对自己的影响其实非常大。
实地走访
各大口岸旅行社均在揽客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深圳各口岸以及广州有着近百家旅行社,这些旅行社都在提供用护照或第三方国家签证去香港或澳门的服务。
如罗湖、皇岗、福田、深圳湾、蛇口等地方仍有大批旅行社提供使用护照过境的服务,然而对比余小姐在3月份去往香港时160元的价格,目前相关旅行社已将价格大幅度上涨,现在最低价格也在260元左右。
8月19日,在深圳罗湖火车站,记者刚一出站,就有许多叫喊“通行证团签和护照过境”的小贩,甚至有一些小贩拿着广告板招揽游客。
其中一名自称某国际旅行社的小贩听闻记者想要用护照过境的想法,表示只要付350元就可以马上拿到机票过境。
接着,记者走访了罗湖口岸多家旅行社,其中深港之旅国际旅行社、爱游国际旅行社、港澳国旅等多家旅行社报价都在500元左右,但都明确表示可以帮记者假订机票过境去香港旅游。记者主动提问之后,这些旅行社工作人员都表示,如果已经使用过护照过境,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能够再次过境。
至于这种通关方式的隐患,这些旅行社工作人员都表示这样做并不违法,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打了政策的擦边球。“就算被发现了,也不过是被拒绝入境而已,大不了你就直接回来嘛!”深港之旅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在深圳国旅咨询用护照过关的费用时,一位肖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旅行社已经不再提供这项服务了。同时她还爆料说,三月份的时候有位游客通过他们旅行社办理了假机票过境旅游,在返回大陆时被海关扣留监禁了一个月。
“因为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因此我们现在都不做这个业务了。”这名工作人员还劝告记者最好用港澳通行证过境,她提到从5月份开始,香港那边的海关对这种假过境去旅游的行为打击得非常严。
第二天,记者便用通行证在罗湖口岸过关,在过境排队等候的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不少持有机票过关的游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游客告诉记者,其实他也觉得这样的方式可能存在危险,但为了能顺利过境去旅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除了现场拉客,记者调查发现,“护照过境”在网络上也相当火爆。记者在网上搜索关键词“护照过境”便出现了10多家旅游机构的网页,都醒目地表明用护照去港澳确保100%过境。
香港回应
已有多人被判监禁
记者了解到,如果消费者使用护照过境香港的话,一般香港入境处的前线人员会向过境人士查询其前往的国家或地区的详情,比如到达目的地后行程安排、入住的酒店、在目的地是否有联络人等等;假如过境人士对于行程等毫不熟悉,入境处人员有合理怀疑会拒绝其入境。在出境环节,会了解是否有特别原因而要取消行程,并会提醒、警告如有下次需接受更加详细的询问。
香港入境署的传讯及公共事务组黎永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用机票和护照过境香港,却没有飞往第三国,这种行为在香港的法律下是违法的,不论是真假机票,这都不是擦边球,而是会受到处理的违法行为。
黎永鸿介绍,香港海关在4月份时反映,有大量的游客使用这种违法行为入境旅游。今年5月份,香港已经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这场代号为“破影”的打击行动,共拘捕了39名涉案内地游客,在他们所提供的机票中,有19张被检出为无效机票,其中7人已分别被判监2个星期至3个月。
黎永鸿表示香港方面将会一直采取打击行动,如果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同样需要符合入境规定,方可获准以过境旅客身份入境,否则入境处会拒绝其入境并将其遣返。
若内地游客于入境时向入境处诈称过境香港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但其真正目的并非过境,则这些游客则涉嫌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处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一旦违例者被检控及定罪,他面临的可能是最高被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的处罚,”黎永鸿说。
此外,如果怀疑有内地游客滥用现行过境安排,入境处也会记录相关资料入诚信档案,日后游客再入境香港时,入境处工作人员将会作进一步询问,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律师说法
“假过境”当事人和旅行社都要担责
对“假过境”的情况,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宁伟辉表示,内地居民过境香港持有中国护照及前往国家签证可获准逗留7日的政策,但如果内地居民滥用这一政策,通过一些不正规旅行社办理第三国签证或机票入境,且其真正目的是去港澳旅游,之后并没有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既触犯了香港的法例,同时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细则》、《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宁伟辉说,对于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是明了的,也就是说内地居民本身应当知道自己的这种出入境行为是不合法的,而甘愿冒风险这样去做,当然要自己承担责任,其中也包括信用损失。
而协助其“假过境”的旅行社,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权益受保护的前提是消费者必须处于合法目的或者合法的行为,非法目的消费者或者行为本身违法的消费者自然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