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据美国当地华人媒体报道,一个月前,3月12号,一对来自中国的年轻夫妇在美国骑自行车旅游,不幸在加州死亡谷附近遭驾车人撞成重伤,医院抢救两人的医药费超过百万美元。虽脱离了生命危险,可真正困难的日子却刚刚开始:肇事者是无业者,只有基本保险,而两名受害人需要康复治疗,一时无法回国。在美国留学多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江溯在接受中央台采访时表示,自己也在媒体上看到了相关报道。
江溯:看了一下相关的报道,这应该是属于意外,它这不是属于比如说超速或者什么造成的,因为他的这个车开的速度也不算快,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意外。所以只能是民事赔偿,因为这个主要侵权人他没有赔偿能力,所以即使起诉的话,应该也没有办法,说白了也就是自认倒霉了。就是私人的侵权行为嘛,也就是说不管是他在中国遭遇的这样的不幸,还是在美国遭遇这样的不幸,因为这个行为是个人实施的,所以这个跟国家都没关系的。
根据加州公路巡警局出具的车祸报告,这对中国夫妇出事的地点是在接近死亡谷的一段车道上,这条公路的限速是每小时65英里。肇事者名叫史密斯,驾驶的车辆是1997年款黑色本田思域,当时他的车速是65至70英里,史密斯从受害人的后方撞上了他们。
这样的意外悲剧让人们想起8号发生在北京慕田峪长城上的加拿大女子撞到中国老人的事故,两起案件都被定性为民事案件,这是为什么?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它这有一个主观上的故意,主观的心态的问题,你比如说你应当预见到不良结果有可能出现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不良结果有可能出现却没有采取措施防范,放任了结果的出现,那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个意外事件,本身它就从长城上跑下来,她觉得她是撞不上的,结果撞上了,那这又是一种情况了。
这起海外案件中,肇事司机史密斯没有存款,更无财产,只有一个信箱,是个无业者。车祸发生后他主动打电话报警,警方用直升机将中国夫妇送到了兰卡斯特的地方医院救治。然而,史密斯购买的保险是最基本的级别,只能赔偿受害人1至3万美元。而据协助他们在美国治疗的义工推算,这对夫妇的医药费用至少已超过100万美元。那么,医院会如何反应呢?
江溯:他肯定得先救人,他如果不救的话反倒是他有责任了。如果他们还不出来的话,这个医院再起诉他们了,如果法院的确能够证明他们就是还不起这笔钱的话,应该也不会说扣留他们。实在赔不起那也是没办法。
两位受伤的中国年轻人表示感谢美国医院的人道主义救治以及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的帮助,但他们不可能负担得起这笔巨额。根据医生的判断,其中伤势最重的一位需要至少6个月的治疗才能复原,而他们自己也无法拿出钱来做康复治疗。目前医院已邀请伤者亲属到美国协助两人治疗。近些年,出国旅游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是否也在增加?
中青旅工作人员张青:有一些可能就是潜水、出海,可能这些东西综合加在一起了。可能这种交通事故的而且被报道的也确实不是特别多,但就我们知道的应该还是多。增加的可能是好多都是违法,就是咱们到那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然后超速的,经常会有客人会反映回来。比如说我们也会有相关的提示,比如说你是不是驾照公证、或者是这地方不建议租车,可能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建议。
意外的发生无法预知,出游前买份保险就显得必要。不过,据张青介绍,由于很多国家签证时不强制购买保险,不少游客对此重视不够:
中青旅工作人员张青:因为美国使馆它没有强行的规定,然后旅行社我们跟团的话,会建议或者是自愿购买一个人身意外险。美国因为他没有规定,我只知道欧洲有一个境外医疗30万额度的,其他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你必须要强制性的购买的,那可能好多游客的意识比较淡,他可能好多都意识到坐飞机是要买一个保险,但是到当地什么的这个意识还是很薄弱的。
事实上,任何运动都有风险,不管是在哪个地方。多年的骑行爱好者郭先生认为,这种在海外发生的意外骑行事故并不多见,而在国内,由于骑行者的经验不足,致命事故每年都有发生。
郭先生:你看在北京每年都会有那么两到三个骑行爱好者在门头沟那边或者延庆这边的山里边,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基本都是没有经验骑的太快,摔车摔到头了,或者说在弯道的时候切到对向车道跟汽车撞了,或者说控制不好,然后自己钻到汽车轮子下边的,还有一些可能是自己本来身体不好,比如说可能心脏有一些问题什么的,超过极限运动然后猝死的都是这些,听到的比较多。